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资讯

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遵循五原则

发布时间:2016-12-05 作者: 摄影作者: 来源: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趋势,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新《指引》,适时发布。

  2011年3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但是,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快速发展,现行规则已难以适应当前表外业务的监管与管理需要,亟待更新和完善。

  为规范表外业务发展和切实防范风险,银监会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针对各类具体表外业务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规定,涵盖了传统类表外业务、理财、代理代销等各类业务。新《指引》是在系统梳理已有制度规则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表外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进行的统领性、综合性规范。新《指引》扩展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增加了新兴表外业务类型,构建了全面、统一的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理顺了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本质、法律关系和对应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发展表外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新《指引》提出,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当遵循五项原则:一、全覆盖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对表外业务实施全面统一管理,覆盖表外业务所包含的各类风险。二、分类管理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区分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区分不同表外业务的性质和承担的风险种类,实行分类管理。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业务实质和风险实质归类和管理表外业务。四、内控优先原则。商业银行开办表外业务,应当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坚持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优先。五、信息透明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监管要求披露表外业务信息。

  新《指引》共6章39条,包括总则、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及附则,强调商业银行按照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信息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规范开展表外业务,并加强外部监管。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776 【关闭】 【打印本页】 【加入收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