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家电监会在北京召开《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培训会,电监会各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局长杨昆主持。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周建平,总经理工作部刘春宇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杨昆局长宣布2011年电力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个人竞赛奖和竞赛组织奖名单并颁奖。
随后,国家电监会史玉波副主席讲话,他强调,一要准确把握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三要认真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要切实抓好《条例》配套规程、制度的制定工作,强化安全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切实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
最后,电监会安全监管局蒋锦峰副局长作《条例》条文讲解,对电力事故定义、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阐述。